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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抓好统一监管 加强基础测绘切实推进凉山测绘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凉山州测绘管理办公室
    根据大会的安排,现将凉山彝族自治州测绘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制定《凉山彝族自治州测绘管理办法》
    为加快我州测绘法制建设进程,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测绘工作的意见》、《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测绘事业有序发展,迅速扭转测绘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状况,大力推进“数字凉山”建设,2006年,我州根据全州测绘工作现状,动议起草一个关于全州测绘管理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州测绘办公室积极与州人大衔接,得到了州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列为了州九届人大常委会2007年度的执法检查计划。与此同时,州测绘办又与州法制办加强联系,取得了他们的支持。2007年2月17日,九届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将《凉山彝族自治州测绘管理办法》列入了当年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
    2007年8月,州测绘办公室会同州法制办、州规划和建设局相关人员,先后到成都、德阳、绵阳、攀枝花等地区调研测绘工作。在省测绘局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我们广泛征求政府相关部门、测绘协会、测绘单位、用图单位和全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先后形成了《凉山彝族自治州测绘管理办法》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初步送审稿和送审稿,最终于2008年2月21日九届州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并以州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包括总则、基础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建立、界线测绘和其它测绘、测绘市场管理、测绘成果、测绘标志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33条,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明确了我州测绘管理职能实行州县两级测绘管理体制;二是明确落实了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职能职责;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我州测绘事业科学发展,并就强化统一监管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建设“数字凉山”的概念;四是针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存在的问题,增加了部份条款,使之更具操作性。明确了我州使用财政资金15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必须依法确定测绘单位,同时,强调和细化了测绘备案工作,更具操作性;五是对界线测绘、地图市场和产品、房产测绘及其他测绘活动,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又符合凉山实际。
    二、落实机构,明确职责
    2004年8月5日,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州各县市建设环保局明确落实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工作的通知》,从此结束了我州测绘工作由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农林、地质勘探等部门分别自成系统、各自管理的历史。2005年9月24日,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规划和建设局职能、职责的通知》明确将“全州测绘行政主管职能划入州规划和建设局”,加挂“凉山州测绘办公室”牌子。同时,要求全州17县市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落实在规划和建设部门。至此,全州初步建立了两级测绘行政管理体制,测绘管理工作地位明确、职能落实。截止今年2月底,西昌、宁南、冕宁、越西4县市正式挂出了“测绘办公室”牌子,其余13个县力争在年内全部挂出。
    三、规范管理,依法行政
    (一)编制完成了《凉山州“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
    基础测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前期性的公益事业,是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所在,因此,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得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和建设、区域经济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重大工程建设、城市防灾减灾、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影响到全州经济的发展。对此,州人民政府明确要求州测绘办要认真编制好《凉山州“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在省测绘局的指导下,州测绘办公室根据凉山基础测绘现状、信息化建设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求分析,编制出了《凉山州“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并经州人民政府批准,于2007年1月15日正式实施。
    (二)加强测绘统一监管
    随着州县两级测绘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测绘统一监管工作不断加强,测绘市场逐步规范。在省测绘局的帮助下,我州培训了26名测绘持证上岗执法人员,实现了规划建设行政执法与测绘行政执法的分离和测绘行政执法人员为零的突破,为加大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管力度奠定了基础。
    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资质管理、成果汇交、成果使用和保管、保密等规定,严格测绘单位的市场准入及退出制度,先后对州内已开工建设的瀑布沟、溪洛渡、锦屏一级、锦屏二级大型电站进行了行政测绘执法检查,每两年开展一次地图市场整顿,查处纠正了2支测绘队伍的违法违规行为。
    会东县已登报公开向社会考录测绘专业人员,以加强该县测绘管理工作。西昌市已率先建立起了GIS地理信息中心,为我州构建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打下基础。
    (三)积极开展城市坐标系统清理工作
    统一城市坐标系统是加强测绘统一监管及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是实现资源共享、防止重复测绘、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州人民政府对清理城市坐标系统工作极为重视,于2007年6月25日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城市坐标系统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要求,并确定全州城市坐标系统的清理工作由州规划和建设局牵头进行。目前,全州各县市已按州政府要求,将分管领导姓名、牵头单位联系人、本县市的具体实施方案报送了州测绘管理办公室。西昌市已完成了城市坐标系统的统一,并建立起了符合国家要求的80西安坐标系统和85黄海高程系统,其它各县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并力争在省规定的2009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四)加大力度,广泛宣传
    为了让全社会逐步理解和支持测绘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我们充分利用《凉山日报》、凉山电视台、网络媒体、上街设点等形式向社会各界进行《测绘法》的宣传教育。2007年8月29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颁布五周年之际,我州还在《凉山日报》上陆续刊登了10篇测绘基础知识和有关规定的文章,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有的单位和部门还到报社去索要报纸。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四川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凉山彝族自治州测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提高测绘的社会认知度,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氛围,推动测绘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快测绘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落实
    尽快健全和完善测绘行政执法主体,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凉山彝族自治州测绘管理办法》的规定,尽快落实测绘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及经费来源。近期我们将邀请州编办来我局专题研究全州测绘机构编制、人员及经费,拟先解决州测绘局和西昌、会理、会东等6县市的机构编制。
    (三)切实贯彻落实好《凉山彝族自治州测绘管理办法》和《凉山州“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
    我们将以《凉山彝族自治州测绘管理办法》的颁布施行为契机,把贯彻落实好该《办法》作为凉山州测绘办公室2008年度的重点工作来抓,与相关部门协调,搞好测绘市场、测绘成果、测绘资质、地图编制出版检查等各项工作。同时,按照《凉山州“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的要求,搞好州级重点工程、国家及省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测绘活动,加快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更新周期,切实为凉山经济建设服好务。
    (四)加强测绘统一监督管理
    着力建立和完善测绘项目备案制度,搞好测绘市场管理,重点搞好测绘成果汇交工作,避免重复测绘;严格执行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确保测绘成果质量。加强行业技术、成果及资料管理,不断提高测绘水平;加大对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加强对州测绘协会工作的指导。
    (五)建立测量标志保护制度
    我们将按照《凉山州测绘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测绘事业的统一监管,责成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并把保护责任落实到当地乡镇政府和村组,建立管护制度。
    (六)加快城市坐标系统清理工作
    尽快对我州现有各种等级的GPS点、三角点、水准点进行全面普查,为各县市提供测绘起算数据,逐步建立起全州统一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推进测绘成果共建共享机制的形成。完成全州各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初始测图,为建立空间地理信息系统做好准备。
    (七)加快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
    加快全州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管理步伐,构建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为建设“数字凉山”打下坚实基础。以西昌地理信息中心为突破口,搭建信息平台。以信息平台为接口,构建凉山州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并力争在2008年底前建立起凉山GIS地理信息中心。
    四、建议
    (一)希望省测绘局进一步与省编办协调,明确各市、州测绘管理机构的规格及人员编制,以便于测绘管理机构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精神,“中央财政要继续加强对边远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测绘的支持”。凉山地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希望省上能多与国家协调,切实加大中央、省对凉山基础测绘经费的投入。
    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凉山州测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在省测绘局的指导下,在中共凉山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全面促进凉山州测绘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大会的安排,现将凉山彝族自治州测绘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制定《凉山彝族自治州测绘管理办法》
    为加快我州测绘法制建设进程,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测绘工作的意见》、《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测绘事业有序发展,迅速扭转测绘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状况,大力推进“数字凉山”建设,2006年,我州根据全州测绘工作现状,动议起草一个关于全州测绘管理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州测绘办公室积极与州人大衔接,得到了州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列为了州九届人大常委会2007年度的执法检查计划。与此同时,州测绘办又与州法制办加强联系,取得了他们的支持。2007年2月17日,九届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将《凉山彝族自治州测绘管理办法》列入了当年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
    2007年8月,州测绘办公室会同州法制办、州规划和建设局相关人员,先后到成都、德阳、绵阳、攀枝花等地区调研测绘工作。在省测绘局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我们广泛征求政府相关部门、测绘协会、测绘单位、用图单位和全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先后形成了《凉山彝族自治州测绘管理办法》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初步送审稿和送审稿,最终于2008年2月21日九届州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并以州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包括总则、基础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建立、界线测绘和其它测绘、测绘市场管理、测绘成果、测绘标志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33条,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明确了我州测绘管理职能实行州县两级测绘管理体制;二是明确落实了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职能职责;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我州测绘事业科学发展,并就强化统一监管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建设“数字凉山”的概念;四是针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存在的问题,增加了部份条款,使之更具操作性。明确了我州使用财政资金15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必须依法确定测绘单位,同时,强调和细化了测绘备案工作,更具操作性;五是对界线测绘、地图市场和产品、房产测绘及其他测绘活动,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又符合凉山实际。
    二、落实机构,明确职责
    2004年8月5日,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州各县市建设环保局明确落实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工作的通知》,从此结束了我州测绘工作由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农林、地质勘探等部门分别自成系统、各自管理的历史。2005年9月24日,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规划和建设局职能、职责的通知》明确将“全州测绘行政主管职能划入州规划和建设局”,加挂“凉山州测绘办公室”牌子。同时,要求全州17县市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落实在规划和建设部门。至此,全州初步建立了两级测绘行政管理体制,测绘管理工作地位明确、职能落实。截止今年2月底,西昌、宁南、冕宁、越西4县市正式挂出了“测绘办公室”牌子,其余13个县力争在年内全部挂出。
    三、规范管理,依法行政
    (一)编制完成了《凉山州“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
    基础测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前期性的公益事业,是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所在,因此,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得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和建设、区域经济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重大工程建设、城市防灾减灾、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影响到全州经济的发展。对此,州人民政府明确要求州测绘办要认真编制好《凉山州“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在省测绘局的指导下,州测绘办公室根据凉山基础测绘现状、信息化建设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求分析,编制出了《凉山州“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并经州人民政府批准,于2007年1月15日正式实施。
    (二)加强测绘统一监管
    随着州县两级测绘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测绘统一监管工作不断加强,测绘市场逐步规范。在省测绘局的帮助下,我州培训了26名测绘持证上岗执法人员,实现了规划建设行政执法与测绘行政执法的分离和测绘行政执法人员为零的突破,为加大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管力度奠定了基础。
    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资质管理、成果汇交、成果使用和保管、保密等规定,严格测绘单位的市场准入及退出制度,先后对州内已开工建设的瀑布沟、溪洛渡、锦屏一级、锦屏二级大型电站进行了行政测绘执法检查,每两年开展一次地图市场整顿,查处纠正了2支测绘队伍的违法违规行为。
    会东县已登报公开向社会考录测绘专业人员,以加强该县测绘管理工作。西昌市已率先建立起了GIS地理信息中心,为我州构建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打下基础。
    (三)积极开展城市坐标系统清理工作
    统一城市坐标系统是加强测绘统一监管及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是实现资源共享、防止重复测绘、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州人民政府对清理城市坐标系统工作极为重视,于2007年6月25日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城市坐标系统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要求,并确定全州城市坐标系统的清理工作由州规划和建设局牵头进行。目前,全州各县市已按州政府要求,将分管领导姓名、牵头单位联系人、本县市的具体实施方案报送了州测绘管理办公室。西昌市已完成了城市坐标系统的统一,并建立起了符合国家要求的80西安坐标系统和85黄海高程系统,其它各县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并力争在省规定的2009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四)加大力度,广泛宣传
    为了让全社会逐步理解和支持测绘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我们充分利用《凉山日报》、凉山电视台、网络媒体、上街设点等形式向社会各界进行《测绘法》的宣传教育。2007年8月29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颁布五周年之际,我州还在《凉山日报》上陆续刊登了10篇测绘基础知识和有关规定的文章,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有的单位和部门还到报社去索要报纸。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四川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凉山彝族自治州测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提高测绘的社会认知度,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氛围,推动测绘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快测绘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落实
    尽快健全和完善测绘行政执法主体,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凉山彝族自治州测绘管理办法》的规定,尽快落实测绘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及经费来源。近期我们将邀请州编办来我局专题研究全州测绘机构编制、人员及经费,拟先解决州测绘局和西昌、会理、会东等6县市的机构编制。
    (三)切实贯彻落实好《凉山彝族自治州测绘管理办法》和《凉山州“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
    我们将以《凉山彝族自治州测绘管理办法》的颁布施行为契机,把贯彻落实好该《办法》作为凉山州测绘办公室2008年度的重点工作来抓,与相关部门协调,搞好测绘市场、测绘成果、测绘资质、地图编制出版检查等各项工作。同时,按照《凉山州“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的要求,搞好州级重点工程、国家及省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测绘活动,加快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更新周期,切实为凉山经济建设服好务。
    (四)加强测绘统一监督管理
    着力建立和完善测绘项目备案制度,搞好测绘市场管理,重点搞好测绘成果汇交工作,避免重复测绘;严格执行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确保测绘成果质量。加强行业技术、成果及资料管理,不断提高测绘水平;加大对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加强对州测绘协会工作的指导。
    (五)建立测量标志保护制度
    我们将按照《凉山州测绘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测绘事业的统一监管,责成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并把保护责任落实到当地乡镇政府和村组,建立管护制度。
    (六)加快城市坐标系统清理工作
    尽快对我州现有各种等级的GPS点、三角点、水准点进行全面普查,为各县市提供测绘起算数据,逐步建立起全州统一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推进测绘成果共建共享机制的形成。完成全州各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初始测图,为建立空间地理信息系统做好准备。
    (七)加快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
    加快全州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管理步伐,构建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为建设“数字凉山”打下坚实基础。以西昌地理信息中心为突破口,搭建信息平台。以信息平台为接口,构建凉山州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并力争在2008年底前建立起凉山GIS地理信息中心。
    四、建议
    (一)希望省测绘局进一步与省编办协调,明确各市、州测绘管理机构的规格及人员编制,以便于测绘管理机构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精神,“中央财政要继续加强对边远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测绘的支持”。凉山地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希望省上能多与国家协调,切实加大中央、省对凉山基础测绘经费的投入。
    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凉山州测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在省测绘局的指导下,在中共凉山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全面促进凉山州测绘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又好又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