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文章
-
-
没有相关内容
四川省测绘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维护国家安全,规范测绘资质管理工作中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考核认定工作,推进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测绘局《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测绘单位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设施,一般应通过档案主管部门的认证。已经通过档案主管部门认证的,申请测绘资质、测绘资质升级时,提交档案主管部门认证的证明文件。
    二、测绘单位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管理设施未经档案主管部门认证的,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认定。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向被考核单位出具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考核不合格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一次性告知测绘单位存在的不足,测绘单位应认真整改,整改结束后重新考核。
    三、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考核认定工作,申请甲乙级测绘资质的单位由省测绘局负责,申请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由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四、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测绘资质申请材料后,进行书面审查和必要的实地检查,确定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五、具体考核项目和内容见《四川省测绘资质单位测绘资料档案管理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一、表二)。申请甲乙级测绘资质,按表一进行考核,申请丙丁级测绘资质,按表二进行考核。
    六、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考核不合格:
    1、初次申请测绘资质,评定总分低于60分;
    2、测绘资质升级,评定总分低于80分;
    3、擅自大量复制涉密测绘成果资料;
    4、擅自销毁涉密测绘成果资料情节严重;
    5、擅自转借、转让涉密测绘成果资料;
    6、非法向国(境)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资料。
    表格请点击相关连接
    一、测绘单位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设施,一般应通过档案主管部门的认证。已经通过档案主管部门认证的,申请测绘资质、测绘资质升级时,提交档案主管部门认证的证明文件。
    二、测绘单位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管理设施未经档案主管部门认证的,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认定。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向被考核单位出具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考核不合格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一次性告知测绘单位存在的不足,测绘单位应认真整改,整改结束后重新考核。
    三、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考核认定工作,申请甲乙级测绘资质的单位由省测绘局负责,申请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由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四、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测绘资质申请材料后,进行书面审查和必要的实地检查,确定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五、具体考核项目和内容见《四川省测绘资质单位测绘资料档案管理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一、表二)。申请甲乙级测绘资质,按表一进行考核,申请丙丁级测绘资质,按表二进行考核。
    六、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考核不合格:
    1、初次申请测绘资质,评定总分低于60分;
    2、测绘资质升级,评定总分低于80分;
    3、擅自大量复制涉密测绘成果资料;
    4、擅自销毁涉密测绘成果资料情节严重;
    5、擅自转借、转让涉密测绘成果资料;
    6、非法向国(境)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资料。
    表格请点击相关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