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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测绘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为全省测绘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依据国家测绘局和四川省“十二五”期间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四川省测绘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的目标任务,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测绘科技工作成绩
“十一五”期间,全省测绘部门切实贯彻国家测绘局《测绘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四川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积极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基本方针和“科技兴测”战略,大力推进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强化管理和服务,提升创新能力,努力发挥科技对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各有关测绘单位紧紧围绕国家西部1:50000比例尺地形图空白区测图工程、15万比例尺数据库更新工程、“927”工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测绘专项建设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数字四川”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等国家和地方基础测绘和重大工程实施,积极开展测绘高新技术的引进吸收和关键技术、实用技术研究,取得了一批创新成果,“基于低空遥感的信息获取与服务关键技术”、“3S集成技术在土地资源快速调查中的应用方法研究”、“GIS数据与制图数据一体化建库技术”等30余项成果分获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全国测绘科技进步奖;“遂宁市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成都市规划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多尺度DLG数据质量检验技术”等29项成果分获四川省测绘科技进步奖。大量测绘高新技术和创新成果在测绘生产和保障服务中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自主研发的“C/S模式遥感影像纠正相关技术”、“三维数字地图编辑系统”、“遨游天府——四川省三维地理空间信息管理系统”等成果在测绘应急服务中发挥了突出作用。
五年来,我省测绘科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测绘科技进步与创新为提升全省测绘保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还存在与测绘事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测绘科技创新体系不够完善,创新能力有待加强;测绘科研力量不够雄厚,科技资源有待整合;测绘科技投入不够充足,科研成果水平有待提升等。
二、“十二五”测绘科技发展的形势
新时期,我国把科技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支撑。当前,国家关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发展战略,需要测绘工作提供更加及时、准确、可靠的保障服务,国家测绘局制定的“构建数字中国、监测地理国情,发展壮大产业、建设测绘强国”总体战略,省测绘局党组提出夯实四大基础、建设三支队伍、 提升四种能力”发展目标,都对我省测绘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和更高要求。
《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加快测绘科技进步与创新,指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测绘科技进步的方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科学布局、优化配置、完善机制、提升能力的要求,建立起以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分工协作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结合我省基础测绘的实施和测绘成果的应用,加强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测绘科技攻关和技术集成,解决重大测绘工程建设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围绕促进地理信息获取实时化、处理自动化、服务网络化和应用社会化等方面积极开展应用研究,大力推进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明确了测绘科技创新的任务,我省测绘科技工作既有挑战更有机遇,面临着良好的发展形势。
三、“十二五”测绘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实施“科技兴测”和“人才强测”战略,坚持“技术就是经济”的理念,坚持整合科技资源、提升创新能力、加速成果转化的科技工作取向,推进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为促进全省测绘保障能力及服务水平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引导,支撑发展。紧紧围绕测绘事业发展的紧迫需求,着力解决测绘生产和管理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支撑事业持续协调、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自主创新,提升能力。完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全省测绘科技自主创新和引领事业发展的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测绘科技人才队伍,充分调动和发挥测绘科技人才创新、创造的积极性;建立完善测绘科技工作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营造测绘科技人才和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的良好环境。
四、“十二五”测绘科技发展的目标与任务
发展目标:信息化测绘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建立完善,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测绘技术体系沿着地理信息获取实时化、处理自动化、服务网络化和应用社会化的方向有较大进步,解决测绘事业发展中难点和热点问题的能力大幅提高;测绘高新技术的引进、研发、应用取得新突破,科技创新的综合水平进入国内先进行列,引领全省测绘事业未来发展的能力大幅提高。
重点任务:紧紧围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地理国(省、市、县)情监测、国家和地方基础测绘、重大测绘专项实施及质量控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壮大等方面积极开展测绘高新技术的引进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提升测绘保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开展以下关键和实用技术研究:
(一)测绘基准技术
围绕现代化测绘基准构建与实现技术,开展大地基准建设、GNSS连续运行基准站系统运行管理及其应用接口开发研究、区域性现代空间定位基准检测等方面的实用技术研究、应用。
(二)地理信息实时化获取技术
开展三维数码摄影全站仪系统和车载、手持等地面移动空间数据采集系统、轻型低空无人飞机遥感技术、基于三维场景的移动自适应定位与目标监测以及水下地理信息获取等技术的研究、应用。
(三)地理信息自动化处理技术
开展地理信息数据智能综合与集成分析技术,国产测绘卫星数据处理与应用技术、面阵和线阵影像的联合区域网平差技术,无/少控制点的多元、异构遥感传感器数据的几何一体化定位技术,基于低空摄影测量系统的快速高精度数字表面模型和真正射影像生成技术,集成激光扫描点云数据、多光谱影像数据、合成孔径雷达数据的半自动化测图技术等的研究、应用。
(四)地理信息管理与服务技术
开展面向多业务部门的空间数据交换、数据在线更新与信息共享服务技术,城市三维导航服务技术、GIS软件开发及测评和数据库管理技术,地图数字出版技术,新一代数字化、信息化测绘产品开发等技术的研究、应用。
(五)地理国(省)情监测技术
开展地理国(省、市、县)情监测实体对象,统计、分析、审核、发布的技术规范、方法,装备条件,工艺流程和工作机制的研究、应用。
(六)测绘软科学研究
学习研究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开展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发展战略、规章制度、统一监管、工程管理以及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方面的研究、应用。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测绘科技工作管理和服务
进一步完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营造有利于测绘科技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测绘科技项目立项评审、实施督导和验收问效的管理机制。鼓励多种经济形式的科研主体参与科研项目,倡导和支持生产、科研和教学单位联合承担测绘科技项目,促进科技与生产实践的紧密结合。扩大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支持我省测绘专家学者在有关组织和科研机构中任职,积极支持科研机构、大学和测绘单位等参与有关测绘科技合作计划,争取各种科技合作项目。完善测绘科技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激发测绘科技工作者的创造力和荣誉感。支持省测绘学会积极发挥联系测绘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加强测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事业发展靠科技,科技进步靠人才,要培养和造就一批科技人才,提高测绘科技创新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管理水平。建立科技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机制,鼓励测绘生产单位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测绘科研和应用一线。鼓励职工开展技术发明、技术革新活动,并作为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通过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以及在科技项目立项评审和验收中设置人才培养指标等方式,培养造就一支由科技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创新骨干等组成的测绘科技人才队伍。
(三)加大测绘科技创新投入力度
推进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测绘单位以及个人投资的多元化、多渠道测绘科技创新投入机制。要积极争取公共财政对测绘科技创新的投入,解决测绘事业发展中的基础理论、前沿技术、关键技术和实用技术问题。通过在重大测绘专项和基础测绘项目中安排关键技术生产性试验经费等方式,解决重大项目实施中的科技保障问题,有条件的测绘单位对科研和技术开发的投入应超过单位(部门)总经费的5%。鼓励测绘单位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解决测绘生产和产业化过程中涉及的技术问题。鼓励以投入为纽带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形成项目共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四)加强对测绘科技工作的领导
全省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测绘科技工作的要求,学习、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局、四川省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将测绘科技发展纳入本地区、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促进测绘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重视测绘科技进步和创新,不断加强对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测绘科技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及时研究解决测绘科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本规划的落实,充分发挥测绘科技进步对全省测绘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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